李哲同志事迹材料
李哲,男,汉族,山东济南人,1978年9月出生,任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政治处宣传科副科长,共青团天桥区委常委。
李哲同志多年来一直扎根基层,长期从事基层共青团工作,该同志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团结带领分局团员及青年民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志愿者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积聚了深厚的感情。
2008年,李哲同志组建了一支由160余名青年民警组成的“泉城义工”天桥公安志愿者服务团,积极开展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2009年,又组织100余名青年民警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赛区志愿者,在完成全运会安保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向来自全国的运动员和新闻媒体展现了济南公安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多年来,李哲同志组织分局团员及青年民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创新服务举措,开展了加强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及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保护辖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安全的“金盾护学”活动、帮扶辖区特困小学生的助学活动、帮助辖区特困群众的“暖冬行动”、保护“母亲河”的植树造林活动、“泉城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李哲同志被团市委授予“济南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志愿者心得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在奉献的同时,我们也收获着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而且奉献的快乐是其他快乐所无法比拟的。志愿服务就是一种生活态度,选择做志愿者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我奉献,我快乐!”我愿意在志愿服务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用我的奉献,为别人带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