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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法”为道德善举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6-11-24 15:07:00

  近日,江苏徐州的“90后”小伙主动扶起骑车摔倒的男子并送医治疗。谁料对方诬称小伙撞人。交警多方查阅监控录像,才还小伙清白。为保护善意、激活社会的正能量,多地出台“好人法”。从本月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更是提出“社会救急免责”的原则。(11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十年前的一桩“彭宇案”,到如今“扶人反被讹”的戏码频频上演,使人们对“扶不扶”产生心理焦虑。“我扶了反被讹怎么办?我救人导致被救者病情严重了怎么办?”种种顾虑势必倒逼有些人趋利避害,心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作壁上观。只围观不伸援手,伸出援手反被讹,不是大家不想做好事,而是基于自保而“不敢”做好事。扶与不扶的选择,拷问社会的道德底线。

  让好人安心做好事,亟待一部“好人法”。此次实施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首提“社会救济免责”,明确指出: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弥补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空白。“社会救济免责”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从法律上鼓励和保护社会救助的善人善举,无疑给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好心人免除了后顾之忧,做好事时不再瞻前顾后。“好人法”为社会救助行为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也唤醒了有些人内心沉睡已久的道德良知。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出台了“好人法”,对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宣传和引导作用,也折射政府公共治理理念和手段的升级。

  当然,好事要做好,也需要一定的技能水平。即扶不扶的问题有了解答,下一步该“怎么扶”呢?此时,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针对公众的急救培训体系的建立、相关急救器械的配备都应提上日程,使“好人法”最大程度地为道德善举保驾护航。(董海宁

杨 金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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