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简 报
第15期
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3年4月22日
要目:
△市文化执法局全面修订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着力规范文化执法行为
△济阳县文化执法大队部署“五一”节前演出市场监管工作
△简讯:市文化执法局举办全市文化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培训班
△简讯:平阴县文化执法大队对展洼社区演出进行现场全程监管
△简讯:历下区文化执法大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成效
【市文化执法局全面修订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着力规范文化执法行为】近日,市文化执法局专门抽调局属各执法处室及市文化执法支队部分业务骨干组成修订工作小组,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文化执法工作机制。
此次修订工作以《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操作规程》为重点,同时修订了《行政执法案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操作规程》共分六章54条,具体规定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注意事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案卷归档管理的要求等,使文化市场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量化和细化,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处罚操作规范科学、合法有序。(袁曙东)
【济阳县执法大队部署“五一”节前演出市场监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五一”节假日期间营业性演出经营秩序,确保演出活动安全、健康、文明、有序,济阳县文化执法大队召开专门会议,提前研究部署“五一”期间文化演出市场监管工作,并于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文化演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户从即日起认真自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守法经营。
通知要求,各演出团体、歌舞娱乐场所,在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各类营业性演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核许可不得擅自组织演出活动;演出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演出场所容纳的观众不得超过核定人数,观众和演出人员活动区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确保演出场所的消防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组织各类低俗色情表演以及含有暴力、政治等内容的演出活动,或者以此进行演出宣传、招集观众。从现在开始至五一期间,济阳县文化执法大队将对全县文化演出活动进行巡回检查,严格现场监督,对演出节目内容等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演出节目文明健康有序。(史强)
【简讯:市文化执法局举办全市文化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培训班】4月19日上午,市文化执法局举办了全市文化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大队、市局执法处室、市文化执法支队执法人员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以文化部印发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和市局新修订的《济南市文化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办法》为重点内容,并由市文化执法支队薛晓庆同志结合多年从事文化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对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立卷标准及操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参训人员还在现场进行了立卷练习和观摩,并就如何做好文化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为全市文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谭超)
【简讯:平阴县文化执法大队对展洼社区演出进行现场全程监管】4月17日,平阴县文化执法大队接到上级反馈的群众举报,称平阴县孝直镇展洼社区举办社区演出庆祝活动。为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文化执法大队及时联系孝直镇文化站、社区相关负责人,实地勘察现场,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的主办单位进行审批手续再核对,对演员情况、演出节目一一审核,对场所的安全秩序进行了认真排查,督促社区与各演出团体签定演出承诺书,并对演出进行了现场全程监管。(张玲玲)
【简讯:历下区文化执法大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成效】近期,历下区文化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网吧及主次干道周边的报刊销售摊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少数娱乐场所证照不全、个别网吧上网人员登记不及时、报刊摊点有销售违禁报刊等违法经营现象,执法人员分别处以了关停整改、加大处罚额度、没收等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次达506次,检查经营单位96家。关停娱乐场所3家、处罚网吧2家、没收违禁报刊杂志600余份。(张锡胜)
报:谭延伟部长、王新文副市长、杜平副秘书长、省“扫黄打非”办、省文化厅市场管理处、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省文化市场稽查队、市“扫黄打非”办
发:各县(市)区文广新(文化)局、高新区文化局、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局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