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济南市“禁鞭令”实施以来,已经迎来了小年、除夕、破五等“大小考”,春节期间的好天气刷屏朋友圈、环卫工人不再为满地爆竹皮犯愁、小孩老人休息的更好、一家人可以安静的看看春晚.......禁放后的效果市民显而易见,当然,这些离不开全市广大市民的支持。 济南文明网组织开展的“过年禁鞭 年味更浓”网络创建活动进入到线下宣传阶段。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我们可以通过哪些其他的方式欢度春节呢?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吧?元宵节将至,小编再次呼吁大家:禁燃禁放,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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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正式实施

    自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济南市市区绕城高速以内为禁放区域。

  • 禁放区域

    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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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措施

    公安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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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单位的处罚措施

    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自2018年1月底起至4月底,市文明办每月违反禁放规定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底文明单位考核。

  • 5全民监督

    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关注“文明济南”微信公众号参加“举报有奖”活动。